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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沈雪结婚的第四年,她在外面养了一个艺术系的男大。

男生叫陈谨言,乖顺俊俏,是她喜欢的小狼狗类型。

这种类型的男生是她最喜欢的,所以她花了大价钱在外面雪藏。

这个男生,除了我以外,在她身边时间最长的人。

我们的共同好友都开始笑话我,有的更是阴阳怪气的警告我。

妻子出轨,叫我拿出一个男人的骨气来。

他们说,沈雪对那个陈谨言是真的上了心。

别到头来我人财两空。

第一次看见陈谨言是在去公司找沈雪的路上。

我的自行车和他的宝马发生剐蹭,我当时小腿痛到无法走路。

我给她一遍遍打去了电话,但是那边没接。

同样和我发生了剐蹭的少年,眼睛红红的在车里攥着手机打电话。

他一直在那边说话,他电话那头也有人安慰他。

我很羡慕他那个时候,虽然那个时候我们并不认识。

电话一直在通话中,后来被好心人送到医院一起包扎处理。

隔着屏风,我听见那边有个着急忙慌赶来的女朋友。

男生软软的开口,带着撒娇韵味,「雪姐,我不是故意的。」

「是他自己骑着个破自行车就撞上来的。」

明明不是的,今天是沈雪的生日,我亲手做了蛋糕,准备给她送到公司。

是那个男生开车打电话。

但是下一秒女生的声音却让我破防了,原来天底下真的有这么巧合的事情让我这个主人公遇见。

「好,我知道阿言不是故意的。」

「就是那个男人碰瓷,没关系,别怕,我让公司的律师去处理。」

这个声音真的让我的心在一刻间被伤的千疮百孔。

我爱了沈雪这么多年,一下子就听出来了。

我像木头人一样,浑浑噩噩的躺病床上哭 ,翻来覆去将我们这些年的回忆全都思考了个遍。

或许是因为情绪激动,我开始大量的流鼻血,吐血。

红米在病床上等再次醒来的时候,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。

医生告诉我,我可能活不到明年春天。

那一刻我心如死灰,轻轻的点了点头,说没关系。

我不怕死的,只是很疼很疼的,这种痛苦我怕自己熬不过去。

伤到了腿,所以我自己从医院租了一个轮椅。

自己推着走出医院时,风彻骨的冷。

我在想就这样吧,大不了以后疼到熬不下去了,再选哪种贵一点的安乐死。

这一晚,她没有回来。

腿受伤的这一个月,干啥都不方便,可无论是我打电话,还是发信息,她都不肯接。

后面我直接放弃了。

就这样吧,一个月,不回来就不回来了吧,没多少日子了。

我也开始辗转习惯轮椅,习惯家庭和医院两点一线。

从以前无所事事就盼着他回家的深闺妇男,成了病入膏肓的患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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