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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想来,过去的我真是幼稚。

唱了一整晚的歌,我倒头便睡。

没有注意到,我竟然将房间反锁了。

当我在第二天清晨醒来,手机屏幕上弹出了上百个未接来电。

我瞥了一眼,无一例外,都是沈安琳的号码。

她一向不喜欢随身携带钥匙,总觉得我会永远为她解决一切难题。

过去,我确实总是如此,最极端的一次,我几乎要和领导一起登上飞机,她却让我回家给她开门。

她曾说:

“温毅,开个门而已,能耽误你多少时间?难道你要让我流落街头吗?”

那次,我错过了出差的机会,领导对我颇有微词。后来,我凭借拿下两个大案,才逐渐消除了领导的成见。

但每当我提起这件事,沈安琳总觉得我在威胁她。

“温毅,就那么一件事,你要说多少次?你不烦吗?”

昨晚,我第一次将手机调成了静音。

再也没有在睡梦中被电话铃声吵醒。

当我打开门时,发现沈安琳就躺在门外。

她刚想开口,却在我的冷漠目光下突然沉默了。

她眼中那一丝不耐烦,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。

她心中有愧,却依然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。

这是我这些年来赋予她的特权。

但自昨天起,这份特权已经不复存在。

我没有再给她任何回应,拿起包准备去上班。

沈安琳却突然拉住了我:

“温毅,你生气了?”

见我没有回应,她的语气变得柔和起来:

"昨天晚上我不是故意的,你知道我真的很喜欢那个歌手。但是天宇他一个人在场外,那里人流量太大了,他一个人,我实在不放心……"

我打断了她的话:

"没关系。"

语气平静,没有任何起伏。

沈安琳愣住了,我知道,以往我说"没关系"时都是在赌气,她似乎难以置信我竟能如此平静地说出这三个字。

"阿毅,昨晚上给你买的领带夹,你别生气了,好吗?"

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色的领带夹,是高中时我喜欢的那种款式。

地摊上,大概两块钱一个。

我猜想,昨晚在意识清醒的时候,她一定在想,只要她拿出这个领带夹,我就会原谅她的一切。

十七岁那年,我在QQ上暗示沈安琳,谁送我这个领带夹,我就会非常非常喜欢她。

但我已经二十四岁了,不再是那个十七岁的少年。我参加工作两年,每天穿着黑白相间的西装,高中时对职场的憧憬早已烟消云散。

领带夹,我已经不会再喜欢这种东西了。

所以,我轻轻捏过领带夹,随手往桌上一扔:

"好,我原谅你。沈安琳,你放开我吧,我要去工作了。"

说完,我甩开她的手,大步走了出去。

沈安琳没有追过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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